大型城市汙水處理廠的優選工藝是傳統活性汙泥法及改進型A/O法、A²/O法。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大型汙水廠大多采用用傳統活性汙泥法、A/O和A²/O法,我國的北京、天津、沈陽、鄭州、杭州、程度都采用這種工藝,這不是偶然的,因為這種工藝對發型汙水廠具有難以代替的有限。
傳統活性汙泥法、A/O和A²/O法與氧化溝和SBR工藝相比最大優勢是能較低、運行費用較低,規模越大這種優勢越明顯。對於大型汙水廠來說,年運營費很可觀,比如規模為40×10⁴m³/d的汙水廠,1m³汙水節省處理費1分錢,一年就節省146萬元。
一、這種工藝的能耗和運營費低的原因是:
(1)設置初沉池,利用物理法以最小的能耗和費用去除汙水中相當一部分有機物和懸浮物,降低二級處理的負荷,顯著節省能耗;
(2)汙泥采用厭氧消化,它比氧化溝和SBR工藝的同步好氧消化顯著節省能耗,是一種公認的節能工藝。
這種工藝的基建投資一般情況下比氧化溝和SBR工藝高,但隨著規模的增大,氧化溝和SBR的基建費也成倍的增加,而常規活性汙泥法的投資則以較小的比例增加,兩者的差距越來越小。當汙水廠達到一定規模後,常規活性汙泥法的投資比氧化溝與SBR還省,所以,汙水廠規模越大,常規活性汙泥法的優勢就越大。
常規活性汙泥法,A/O和A²/O法的主要缺點是處理單元多,操作管理複雜,特別是汙泥厭氧消化要求高水平的管理,消化過程產生的沼氣是可燃易爆氣體,更要求高水平的管理,消化過程產生的沼氣是可燃易爆氣體,更要求安全操作,這些都增加了管理的難度。但由於大型汙水廠背靠大城市,技術力量強,管理水平較高,能滿足這種要求,因而常規活性汙泥法的缺點不會成為限製使用的因素。
根據我國目前的現實情況,城市汙水處理處於起步階段,法規和製度都不夠健全,對汙泥的穩定化要求沒有明確的規定,同時由於排水管網係統不夠完善,大多數城市汙水的有機成分不高,加之汙泥厭氧消化的管理和沼氣的利用還缺乏成熟的經驗,這些因素都降低了包含汙泥厭氧消化工序的常規活性汙泥法、A/O荷花A²/O法的經濟性。因此,對於規模為(10~20)×10⁴m³/d的城市汙水處理廠,有時可能采用SBR和氧化溝工藝更為經濟,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對各種工藝進行詳細的技術經濟比較,以確定最佳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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